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宅家”享受诉讼服务 “云庭”战“疫”大显身手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彦辰)疫情当前,使命在肩。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孙淑清疫情期间始终穿梭于立案审查、“云庭”审判、线下调解中,孙法官一周内立案审查案件8件,“云庭”审判案件4件,线下调解案件4件。为了正义不缺席,孙法官坚持一刻不停歇。

  “云庭”审判案件中有一起案件比较“特别”,是一起民事特别程序案件,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邹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5月20日,邹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受伤入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脑外伤后遗症植物状态,经吉林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认定邹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保护邹某的合法权益,2020年3月6日黄某来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邹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当事人出门不便,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孙法官采用“云庭”审理此案。在开庭之前孙法官、书记员和技术人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微信联系、设备调试,确保网上开庭顺利进行。庭审时,信号稳定,视频流畅,审理快捷,并当场宣判。该案件从立案、审理、宣判、到结案,用时短、质效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感谢和赞誉。

  战“疫”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应用,灵活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互联网“云庭”等应用调解审理案件,积极推行网上开庭、云间办案,让当事人轻松“宅家”享受安全便利的诉讼服务,彰显了疫情期间二道江区法院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