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过,万物生长
在2020年5月19日
我们迎来了第十个“ 中国旅游日”~
虽然当前处于疫情期间
但是你是否想要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旅游维权知识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接下来的内容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温馨提示:
出游选择旅行社,资质许可要确认。
价格比选需合理,离奇低价有陷阱。
行程合同要详细,白纸黑字记索取。
购物要选正规店,谨防挨宰又受骗。
强制购物最可恼,坚决打击不轻饶。
结帐记得要发票,投诉索赔才有效。
旅游维权讨公道,牢记12301!
(曲诗雨)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