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2012年2月9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哄闹法庭、打骂法官的两名当事人亲属进行了处罚。
当日,该院金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欧晓梅诉被告王兴宗离婚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王兴宗的亲友20余人参与了旁听。庭审结束后,王兴宗向欧晓梅索要结婚证等证件资料,欧晓梅称没有结婚证等证件资料,于是双方当场发生语言冲突,法官积极劝解以免事态扩大。
后王兴宗的亲友多番数落欧晓梅,致其情绪激动几欲跳楼,且仍火上浇油。20多人异常难听的臭骂、怂恿淹没了法官的劝解。而欧晓梅的两个亲生女儿死死抓住其手臂,法官更是积极劝解和制止,防止了恶性跳楼事件的发生。
王兴宗的亲友看见法官的劝解和制止破坏了他们的“梦想”,就仗着人多势众喊“给我打”。20多人瞬间包围了2名法官,其中30岁的王明福和24岁的王明德处于包围圈的最里层,他们给2名法官来了一顿拳脚,致1名法官腹部被踢伤,另1名法官手指被折断。
该庭其他工作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有热心群众看见后立即打了“110”报警。王兴宗的亲友中有部分年长的人怕惹出严重后果劝住了动手打人的年轻人,但仍然有围攻之势。后金城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了事态,仪陇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也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接手处理后续事务。除王兴宗的侄儿王明福被留置盘问外,几个未动手打人的老人不断承认错误并求情,其他人便哄散了。
该院立即对事件进行了查实。王兴宗的侄儿王明福打伤法院工作人员,王兴宗的侄儿王明德参与打骂法院工作人员,王兴宗的其他亲友参与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王兴宗的侄儿王明福、王明德及其他亲友应予处罚。因王兴宗的亲友在事后能积极认错并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受伤人员的医药损失,该院决定减轻处罚,对王明福处以司法拘留八天,对王明德处以罚款5000元,对其他人员免除处罚。王明福当天就被依法送进了仪陇县看守所,王明德当时就全额缴纳了罚款并向被打伤的法官赔礼道歉且递交了认错书。
该离婚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贾远林 作者单位:仪陇县人民法院)
公众传媒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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